民营医院该全面取缔吗?要分清“劣质”和“刚需
取缔全部民营医院,看似痛快,但一旦真这么做,后果很可能不是公众想象的那样简单。
对普通人来说,见到媒体披露的骗保案会气愤不已:有医院多人分工,通过空挂床位、伪造住院和检查记录,骗取医保资金上百万元;也有机构屡遭行政处罚仍不收敛,比如一家医院成立多年,累计被处罚多次、罚款十几万,甚至把仅值十几元的治疗挂成数百元的项目套取医保几十万。这类反复违规的行为,确实让公众对部分民营机构失去信任,要求清退、取缔的呼声可以理解。近年也出现不少民营定点机构主动退出医保或被清退的情况,个别县城一次性清退多家,城市里也有成批解除定点协议的例子。
但从行业格局看,民营医院并非简单的“多而无用”。全国约有2.6万家民营医院,占医院总数的69%,这看起来数量庞大,但它们的床位只占全国的31%,年诊疗人次仅占16%。换句话说,民营医院“数量多、规模小”,它们大多不是与公立三甲抢大型复杂病种,而是补公立体系覆盖不到的空白。
在专科和基层补位上,民营力量常常发挥重要作用。眼科连锁在屈光手术市场承担了大量消费级服务,某些民营连锁的手术量位列全国或全球前列;精神卫生和老年医疗领域,部分民营专科医院也显著增加了病床使用,为紧张的公立资源提供了补充。更关键的是基层和偏远地区:一些由当地出资或创业者办起的小型综合医院,填补了村镇没有正规医疗机构的空白,使群众日常看病不必长途奔波;在地形分散的县区,民营医院通过流动诊疗车、家庭病床等方式,把服务送到村里、送到床前,极大改善了分散地区的医疗可及性。
政策层面的导向也并非一刀切放任或一律否定社会办医。中央文件提出要“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”,强调的是规范和引导而非简单扩张。近年多部门的联合要求民营机构在法治与合规建设上有所进展,明确时间表和任务,地方也在建立动态监管平台,把违规的清退、合规的予以平等参与专业评审和职称认定。医保部门一方面对主观恶意骗保采取零容忍态度,另一方面仍把守法经营的民营机构视作医保体系的重要合作伙伴。早在数年前,官方就提出公共医院要向基本医疗倾斜,非基本医疗需求应依靠社会办医补充,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的思路并未改变。
当然,问题也客观存在。医保按病种付费(DRG)层面,近年统计显示民营定点机构的医保拒付率明显高于公立医院,这反映出行业中确实存在不合规的现象,需要通过监管和清退来净化市场。一轮有力的整顿和规范在所难免。
因此,简单把所有民营医院一刀切关停,是以情绪代替方案,会伤及依赖这些机构看病的普通百姓。应该做的是区别对待:对那些组织化骗保、屡教不改的劣质机构严肃清退与惩处;对那些合规经营、在基层、专科或消费医疗领域起到补位作用的民营医院,则应通过加强监管、完善合规体系和依法治理来留住其服务能力。这样既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,又保留了对基层和分散地区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,才能在保护医保基金安全和满足群众就医便利之间找到平衡。
篮球,不仅是一项运动,更是一场激情四溢的冒险。...